![为何只要204元获允许](https://cdn.zixunwu.com/zdmsl_image/article/20230419170717_16328.jpg)
职工杨某向公司讨要
18年的加班工资
最终仅失去204元
这是为什么呢?
跟着小编一同来看看
员工索要18年加班费
未获休息仲裁允许
自2004年4月1日入职起
杨某即在公司负责门卫值班员职务
18年不曾扭转
但其休息关系发作过两次变卦
一次性是由A劳务派遣公司将其派遣回原单位
另一次性是B劳务派遣公司成功这样的操作
2022年5月9日
杨某向休息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要求
要求判决公司及两家劳务派遣公司
独特向其支付18年间的加班工资
详细名目区分是:
1、支付2000年8月至2011年7月节假日加班工资4625元、休息日加班工资319036元、延伸任务时间工资191307元;
2、支付2011年8月至2022年2月节假日加班工资5390元、休息日加班工资69941元。
但是
仲裁判决采纳杨某所有仲裁要求
杨某不服
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
不能证实加班理想
员工诉请再次被驳
一审法院庭审时
杨某未能证实加班理想
结果如下
杨某提交的值班表并未显示其在2021年国庆假期有加班。依据其每天任务时间及每周任务天数,该时期每周任务时间并未超越40小时。因此,其主张该时期的休息日和延伸任务时间的加班工资,在理想依据,一审法院不予允许。
一审法院以为,杨某主张其每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,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,且与休息合同商定不符,不予采信。依照双方休息合同商定,可以认定杨某的基本工资为本市最低工资规范。依照其任务时间,每上一天班,休息一天,其在任务时期确实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景,但经核算,在其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的4个月份,公司支付的工资大于应支付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,杨某要求予以补足,在理想依据,不予允许。
综上
判决采纳杨某的所有诉讼要求
工资记载泄露实情
公司被判补发工资
杨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
二审时
杨某明白其要求的是
结果如下
因杨某在此时期任务时间为上一天休息一天,依据《休息法》第44条规则,休息日布置休息者加班可以补休,因此,杨某实践上已将休息日加班调休至往常任务时间,其上诉要求休息日加班工资,不予允许。
杨某主张2020年6月9日端午节、中秋节、2021年元旦、五一休息节的加班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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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B劳务派遣公司提交的工资记载表,显示杨某转正后月薪2500元,并非休息合同商定的最低工资规范,二审法院以此认定杨某反常任务时间工资为2500元/月,超越的局部为加班工资。
经核算,公司于2020年6月份少发加班工资204.82元,依据《休息合同法》第62条规则应向杨某补足。
据此
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
判令公司向杨某
支付加班工资差额204.82元
舒适揭示
休息者主张加班工资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,其不只要提供证据证实加班理想的存在,而且受2年的时效时期限度。若超越2年,休息者必需提供的证据会更多,讨要加班工资的难度也会更大。
转自:休息午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