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8日,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,对原告人温庆运以风险方法危害公共安保案启动了地下审理,并于当日宣判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23年1月11日17时许,原告人温庆运为发泄个体心情,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路线设备,形成多人伤亡及财富损失等重大结果。法院以为,原告人温庆运立功手腕极端仁慈,立功结果极端重大,重大危害公共安保,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益永恒。
局部被害人及其家眷、诉讼代理人、原告人家眷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60多人旁听了庭审及宣判。
1月11日19时36分,广州市公安局官微颁布状况通报:1月11日17时25分,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作一同小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变,目前形成5死13伤。接报警后,广州交警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,并帮忙医务人员救治伤者。目前,涉事司机温某(男,22岁,广东揭阳人)已被警方管制,事变正在进一步考查处置中。
1月14日,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风险方法危害公共安保罪,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请同意拘捕的天河“111”驾车撞人案立功嫌疑人温某作出同意拘捕决议。
综合: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群众号、@广州公安、广州检察